縱觀日本大學的法學專業(yè)設置,大致分為法學研究科和法務研究科(法科大學院)兩種。
前者往往和政治學相關,主要以培養(yǎng)法律方面的研究型學者為主。
法務研究科(法科大學院)則是為了培養(yǎng)律師、法官等法律人才為目的。
畢業(yè)生有資格參加日本的新司法考試,合格者可以拿到律師執(zhí)照。
對于留學生來說,去日本學習法學最后有能夠在日本從事法律相關方面工作的人不多。
更多的是進入法學研究科,成為法學方面的研究型學者,或者碩士畢業(yè)后憑借在學期間積累的人脈和見識來謀求企業(yè)中的工作。
根據(jù)日本大學偏差值排名,2016年法學專業(yè)排名前10的大學如下:
1.東京大學
2.慶應義塾大學
3.京都大學
4.早稻田大學
5.一橋大學
6.大阪大學
7.上智大學
8.名古屋大學
9.中央大學
10.神戶大學
那排名第一的東京大學來說,他的綜合法政專攻下分有實定法、基礎法學、政治學3個分支。
實定法中,外國留學生可以選擇憲法、行政法、稅租法、國際法、財政法、國際經(jīng)濟法等19個專門領域。
基礎法學中,包括法哲學、日本法制史、西洋法制史、英美法等14個專門領域。
政治學中,學生可以從政治學、政治學史、行政學、國際政治等15個專門領域中選擇自己感興趣的方向進行研究。
法學學生在申請研究生的時候,應該首先明確自己將來的職業(yè)規(guī)劃和定位,有針對性的選擇研究方向。
而申請東京大學的法學碩士,需要3重審查:書面材料、筆試、面試。
書面材料包括本科成績、日語能力證明、研究計劃書;筆試包括英語考試和專業(yè)知識考試;面試則是在研究科的所有教授面前展示個人綜合能力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