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教育部發(fā)布《關于規(guī)范我高等學校接受國際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對國際學生進入中國高等院校本??齐A段學習的申請資格進行調整。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哪些重要變化?
這兩類“國際學生”進入高校門檻更高了
通知明確,高等學校應當嚴格依法審查國際學生申請入學的國籍身份和報考資格,對于國籍身份存疑的,應主動向當?shù)卦O區(qū)市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查確認申請人的國籍身份情況。
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可申請參加高考
對于目前在國內高中就讀的部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的外國籍學生,如不符合《通知》規(guī)定的在外國實際居住時間限制,如何才能進入中國高等學校學習?
教育部國際司負責人明確,對于在中國定居并持有公安機關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國僑民,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可在有關省份申請參加高考。
如果高校在招收國際學生時不明確學生國籍,或學生本人不明晰自身國籍,該如何確認?
教育部國際司負責人表示,對國籍不明晰的學生,高?;驅W生本人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進行判斷或向當?shù)卦O區(qū)市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查確認國籍身份情況。
通知全文如下:
教育部關于規(guī)范我高等學校接受
國際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
教外函〔2020〕1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為維護我國高等教育公平,按照《學校招收和培養(yǎng)國際學生管理辦法》的要求,現(xiàn)對高等學校接受國際學生申請進入我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作出如下補充規(guī)定:
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并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自2021年起,其申請作為國際學生進入我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除符合學校的其他報名資格外,還應持有有效的外國護照或國籍證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學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內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實際在外國居住滿9個月可按一年計算,以入境和出境簽章為準)。
二、祖國大陸(內地)、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在移民并獲得外國國籍后申請作為國際學生進入我高等學校本??齐A段學習的,應滿足本通知第一項要求。
三、高等學校應當嚴格依法審查國際學生申請入學的國籍身份和報考資格,對于國籍身份存疑的,應主動向當?shù)卦O區(qū)市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查確認申請人的國籍身份情況。
高等學校可在本通知的基礎上,制定本校的規(guī)定,對國際學生申請入學的身份資格作出進一步要求。
四、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本通知轉發(fā)至本行政區(qū)域內所有招收國際學生的高等學校。
五、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16日發(fā)布的《教育部關于規(guī)范我高等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教外來〔2009〕83號)同時廢止。
六、本通知最終解釋權歸教育部所有。
教育部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