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入美國前所需文件要備齊
如果臨時出國后進入美國,您將需要提供有效的、未到期的“綠卡”(形式的I-551,永久居民卡)。當?shù)诌_入境口岸,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官員會檢查你的永久居民卡和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如護照、美國駕照,并確定是否可以進入美國。

二、離開美國時間盡量不要超過一年
永久居民可以到美國以外的國家旅行,臨時或短暫的旅行通常不會影響到永久居民身份,一個通用的判定準則是你是否離開美國一年以上。
三、離美超過1年要先申請I-131
如果計劃缺席美國超過一年的,明智的做法是先申請表格I-131再入許可證,在離開美國之前獲取一個再入境許可。需要注意的是,這并不能保證進入美國,但是卻可以幫助綠卡持有人明確打算永久居住在美國的意圖。
四、離美超2年要及時申請SB-1
如果留在美國以外的國家超過2年,那么從美國出發(fā)之前授出的任何再入國許可都將過期。在這種情況下,最好是考慮在最近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一個返回居住簽證(SB-1)。一個SB-1申請人須建立一個移民簽證的資格和進行體檢。
五、注意堅持同美國的各種聯(lián)系
建議每位持綠卡持有者無論什么時候都要堅持與美國緊密聯(lián)系,讓海關認為持綠卡者是以美國為家的。同美國堅持聯(lián)系的方式包含同家庭及家庭成員的聯(lián)系,堅持美國郵寄地址,堅持美國的銀行賬戶和有效的美國駕照,擁有本身的財產(chǎn)或運行在美國的業(yè)務等。
六、闡述海外逗留的理由和目的要合理
切記不能簡單的和移民官說本身在海外有工作或者在海外有生意,即使許多人的實際情況確實如此。
七、心平氣和的應對海關盤問和二選一困境
在海關遭到盤問,面臨“要自動放棄綠卡或進入遞解程序”的二選一困境時,建議無意在美國居住者,比較簡單的方式是自動放棄居留權(quán),但遞解程序往往長達數(shù)個月、甚至半年,其間本人不得出境美國,對無意居住在美國的民眾十分傷腦筋。有意在美國居住但被不當?shù)箅y的民眾,只要心平氣和等待,法院通常都會做出合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