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逗留一年以上的外國人必須投保“國民健康保險”(國保)。每一名留學生在到日本留學后,都必須要參加國民健康保險,這也是給學生的一份保障哦!
投保時,需在周邊的政府機關辦理手續(xù),投保后需每月支付保險費。保險費根據(jù)市區(qū)町村、個人所得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大多情況下,年費為2萬日元左右。投保國民健康保險后,醫(yī)療費只需負擔30%即可。接受傷痛、病癥治療時,需向醫(yī)院窗口出示保險證。但非保險診療范圍內的醫(yī)療費需由自己全額負擔。
其中不能使用保險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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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正常分娩、因經(jīng)濟方面原因的人工流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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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交通事故等時
?、芏窔?、酗酒、不道德惡行所致傷病
⑤工作所致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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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因交通事故、傷害事件等以第三者(加害者)行為而造成傷害時的醫(yī)療費則由加害者負擔。但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用國保證接受治療時,請一定向國保課提交“第三者行為所致傷病報告”。國??膳R時墊付后,向加害者提出付款要求。
在診療所、醫(yī)院接受診治:
首先請向掛號處出示健康保險證,并告知對方自己的姓名、癥狀、是否初診。即使是同一種病癥,如診察時間相隔1個月以上,也被當作初診處理。第二次接受診治時,請出示“診察券”。掛完號后,請到候診室等待,直到叫到您的名字。診察后,請到會計窗口付款。取藥時,清到醫(yī)院內的藥房,或者指定的藥店,先出示處方,再交錢取藥。
急救醫(yī)院、診療所:
各地區(qū)救急醫(yī)療情報中心提供在夜間、星期日和假日可進行診治的診療所和醫(yī)院的情報。并向您介紹離您最近的急救醫(yī)院或醫(yī)生。前去診治時,帶上健康保險證。